泰安出台文件明确规定如何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2020/2/10 17:26:56   来源:大众网    

  近日,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泰安市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泰人社办发〔2020〕3 号),对如何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

  培训的目标

  力争2021年底前,企业对新录用人员培训达到100%;在岗职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80%以上;困难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基本实现人员全覆盖;高危行业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培训实施主体

  一是企业兴办的培训机构,可自行组织本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也可以在办学许可范围内承接其他企业的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二是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可经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合格后,承担本企业职工的技能提升培训,也可以承接本市同行业中小微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三是社会培训机构,可在批准的办学许可范围内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接受企业的委托,承接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培训形式

  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实际,采取适当的方式开展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开展合作,联合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围绕各级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在线学习等活动开展专项培训。在确保培训真实性和培训质量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探索“互联网+”线上培训新模式,鼓励支持企业职工参加泰安人社“双创”服务平台——泰山“集结号”微信公众号线上培训。

  培训重点

  一是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主要是指对现有职工进行的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金蓝领”或“新技师”等高技能人才项目培训等。二是困难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主要是指为鼓励和支持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技能培训稳定职工队伍,稳定就业局势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三高危行业企业职工安全技能培训。主要是指对能源、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的安全技能培训。四是重点产业企业需求项目培训。主要是指重点针对全市“十强产业”和 “双50强企业”紧缺急需工种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结合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急需专业(工种)需求情况,开展的项目制培训。

  培训考核评价

  职工参加培训的职业(工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和我省公布的专项职业能力目录内的,由具备资质的各级各类职业技能鉴定(评价)机构考核评价;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内的,由已在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自主评价企业组织考核评价;不在以上范围内的,由培训实施主体、职工所在企业共同组织考核评价。

  培训补贴标准

  企业开展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根据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数,按照初级工(不分级别的)1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企业职工参加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按照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人数,给予企业每人每课时5元的培训补贴,补贴总额每人不超过300元。企业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参加“金蓝领”“新技师”培训项目,均有相应的培训补助。企业职工每人每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的职业培训不得重复享受培训补贴。

  文件还就培训实施及补贴申领流程、培训的监督监管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

编辑:伊帆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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